國際網址 費用 免費提供 .com/.net/.org/.biz/.info/.name/.us 1500元/1年 500MB+5個Email+webmail+轉址服務 基本資料 聯絡人姓名: 先生 小姐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聯絡傳真: 聯絡1.E-mail: 聯絡2.E-mail: 聯絡地址: 郵地區號: 地址: 發票格式: 個人,公司行號 公司行號: 統一編號: 發票寄送地址: 同上,郵地區號: 地址: 付款方式: 選擇付款方式 便利商店 信用卡刷卡 銀行匯款 郵政劃撥 金融卡(ATM)轉帳 Paypal付款 專人到府收款(網頁設計專用) 訂購規格: 請選擇 國際網址NT:1500(未稅) 網址設定 我要註冊新的域名: 我要註冊新的網址為: www. . com net org biz info name us 一年二年 其他聯絡事項: 服務條款: 瑪尼國際有限公司-域名註冊服務條款合約書 合約編號: 立合約書人: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乙方: 瑪 尼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域名註冊服務」之相關事宜,經雙方協議簽訂合約書,條款如下: 第一條、介紹 本註冊協議規定了域名註冊申請人(以下稱甲方)接受乙方的域名註冊服務以註冊網路域名以及該域名註冊相關事宜的各項條款。為完成註冊過程,甲方必須承認其已閱讀、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相應的收費標準、爭議政策以及乙方已經或可能發佈生效的任何規定或政策的約束。若乙方收到甲方註冊國際域名的申請,本協議即生效。基於乙方與網域名稱與地址分配組織(WEBNIC)的協議(以下簡稱WEBNIC協議), 乙方為WEBNIC正式授權的域名註冊分支註冊商。甲方同意並接受乙方將在必要的時候可能因遵守WEBNIC協議或其它原因而變更本協議。 第二條、域名的選擇 乙方不負責審查甲方域名的選擇或使用是否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乙方敦促甲方核查其域名的選擇與使用是否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乙方特別建議甲方向有資質的顧問咨詢。甲方可考慮向一個或多個商標註冊機構查詢與甲方域名有關的事宜乙方將可能因法院的判決而註銷、變更或轉移甲方的域名。若乙方因甲方的域名而被提起訴訟或受到訴訟威脅,則乙方將依照下列的損害賠償條款提出要求,以使乙方免於損害並從甲方處獲得賠償。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對於乙方提供的域名註冊服務,甲方同意依照網址上公布的收費標準,在提交註冊申請的同時,向乙方支付所有的適當的初始註冊費和更新費等費用。乙方不會全部或部分退還所有的費用,即使甲方的域名在註冊期限屆滿前被暫停、註銷或轉移。甲方必須在域名過期前支付乙方所規定的續費費用。否則因域名到期但未續費而引起的操作:被刪除、轉移或被他人註冊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四條、爭議政策《國際域名爭端統一解決協議》 甲方雙方同意受當前《國際域名爭端統一解決協議》(以下簡稱“爭議政策”)的約束,該爭議政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任何可能發生的涉及甲方的域名使用權的爭議將受到第三人對甲方的域名註冊提出異議時有效的爭議政策條款的約束。甲方還同意,若與第三人發生域名爭議,甲方將依照本爭議政策的各項條款賠償乙方,並使乙方免於損害。乙方可能隨時依照 WEBNIC 的許可修改本爭議政策。當爭議政策修改生效且甲方接受此種修改後,甲方可以繼續註冊域名。若甲方不同意此種修改,甲方可申請撤消其已經註冊的域名。 第五條、甲方信息的使用 作為註冊過程的一部分,甲方應當提供特定信息並及時更新此資料以確保信息的及時、完整與準確。 這些信息包括: 1.甲方的詳細中英文名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以及可使用的傳真號碼。 2.作為註冊人的組織協會或公司授權的聯繫人的中英文名稱。 3.域名的DNS。 上述域名伺服器相應的名稱。 4.域名技術聯繫人的詳細名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連絡電話以及可使用的傳真。 5.域名管理聯繫人的詳細名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以及可使用的傳真。 6.域名的區域聯繫人的詳細名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地址、聯繫電話以及可使用的傳真。 7.將顯示於Whois數據中的與域名有關的任何記錄。 8.甲方更新其域名註冊時,其需提供的資料種類將可能改變。甲方不願意提供這些新的必需資料的,則其域名註冊將可能不會更新。甲方故意提供不準確資料或故意不及時更新資料將構成對本協議的重大違約和註銷甲方域名的依據。甲方許可第三人使用域名的,甲方仍是該域名記錄的持有人,且應負責提供其本人的全部聯繫資料,並應負責提供與更新準確的技術、管理和區域聯繫資料。當rocsdns.net向甲方核查有關甲方註冊的詳細聯繫方式時,若甲方未能在十五(15)日內回覆,則構成對本協議的重大違約和註銷甲方域名的重要依據。根據WEBNIC的要求乙方將公佈某些甲方在註冊過程中提供的資料。另外,WEBNIC可能對乙方可以或必須向公眾或私人公開的資料的數量或種類制定強制性的標準、限制和/或要求。除非為維護甲方域名的需要,乙方將不會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資料。 9.甲方可以索要乙方擁有的有關甲方信息的副本,以便甲方覆核、修改或更新這些資料。 第六條、使用政策 若甲方利用域名蓄意發送違反適用法律或者通常可接受的網路使用政策的廣告,或將域名用於非法行為,則乙方保留暫停或註銷甲方域名的權利。 第七條、代理與許可 若域名是由甲方的代理人(例如某個網路服務提供商、雇員等)註冊的,則該甲方仍將作為委托人受到本協議和爭議政策所有條款的約束。若甲方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其域名時,則該甲方仍是該域名的持有人,且仍應負責履行本協議的所有義務。 第八條、有限責任 1.因以下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他人的損失,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域名註冊的任何損失。 3.域名的使用。 4.乙方系統的進入遲延或進入中斷。 5.甲方與乙方間數據的無法傳輸或傳輸錯誤。 6.超出乙方可合理控制範圍的事由。 7.申請受理過程。 8.域名記錄的任何變更過程。 9.甲方或其代理人據本協議的任何費用支付方面的失誤。 10.爭議政策的申請。 11.另外,不論因合約、侵權(包括過失)或其他原因,即使乙方已收到可能發生此種損失的警告,乙方均不對由此發生的間接的、特殊的、偶然的、或繼起的任何損失(包括利潤損失)承擔任何責任。若法律不允許對繼起的或偶然的損失作出限制,乙方的責任僅限於法律所規定的範圍。 第九條、損失賠償和保證免責 甲方就此同意,若任何第三人對甲方的域名或其使用提出請求、 訴訟或主張,甲方應當維護乙方和其他任何相關的域名註冊機構,包括Network Solutions Inc,以及上述各機構的董事、高級職員、一般職員和代理人;您應保證上述機構和個人免受基於以上行為所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開支、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在內的任何損失。 如果損失、損害和費用已經產生,甲方必須如數賠償。本損害賠償並不包括在爭議政策所要求的任何損害賠償中。 第十條、聲明與保證 甲方陳述並保證:就其認知與確信的最大範圍內,不論其域名的註冊還是使用方式,均不會直接或間接地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利。同時,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所提供的註冊信息是完整與準確的。乙方不聲明,也不保證任何依本協議的域名註冊與使用將免於質疑或免於對甲方已註冊域名的暫停、註銷或轉移。 第十一條、違約與撤消 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或爭議政策,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的30日內給予賠償。若甲方未能彌補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會暫停、註銷、轉移或變更甲方的域名註冊。當發生如下情況時,甲方應依照WEBNIC程序、或依照據WEBNIC采納的政策批準的任何註冊機構(包括乙方)或註冊主管機構的程序,或依照任何其他通用頂級域名註冊主管機構的程序,而暫停、註銷或轉移域名: 瑪尼國際有限公司、其他註冊機構或管理該域名的註冊主管機構修正錯誤; 有關該域名的爭議解決-若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裁判要求暫停、註銷、轉移或變更域名註冊,乙方 有權作出獨立判斷,在收到書面通知或經適當鋻證的裁判文書的7日內,暫停、註銷、轉移或變更該域名的註冊。 第十二條、註冊機構的變更 NSI Registry政策允許註冊人對已存在之域名變更註冊機構。甲方同意其僅能依照WEBNIC的此種政策或者其時常提供的其他政策來變更註冊機構。此種政策包括: 每次註冊機構的變更,甲方均應簽訂註冊協議,並支付相應的費用;甲方無權獲得已向原註冊機構支付的任何費用的退款。 第十三條、條款獨立 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是相互獨立的。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準據法 因訂立、履行、解釋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與使用 乙方 網址有關的任何糾紛,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但爭議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同意,上述之任何糾紛均由 乙方 住所地,即中華民國所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一般規定 本協議、乙方收費標準和爭議政策,及其修改與變更,構成甲方與 乙方 間的完整與唯一的協議,並且優先與取代任何此前的建議、協議或其他磋商的效力。一旦修訂的協議或服務的更改在乙方上公佈,或利用電子郵件或信件通知甲方,任何相關的修改或更正立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同意定期瀏覽乙方T 的網站,包括瀏覽本協議的最新版本,以便及時了解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本政策的任何內容不得解釋為雙方創設任何代理、合伙或其他形式的合作企業。 乙方 當時未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並不影響此後任何時間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完整性;同時也不意味著 乙方 對甲方違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行為放棄追索權利或對本協議任何規定本身放棄追索權利。若所適用的法律或法院裁判認定本協議的任何規定無效,並不構成本協議整體無效。乙方 將對此規定進行修改或以有效的規定加以替換,以達到在最初文本中所體現的乙方 的原始目的與意圖。本協議的任何規定,包括 乙方 的收費標準和爭議政策,甲方不得修改或變更,除非得到 乙方 發出的書面同意文件除外。 相關服務說明: 1.申請國際網址僅是擁有網址所有權,未含有網頁空間,若需要網頁空間,請申請本公司虛擬主機服務,並享有主機客戶之特惠價格。 2.若您要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加值服務,需將 DNS 設定為本公司提供之伺服器,方能使用我們的加值服務。 3.由本公司註冊之網址,客戶完全擁有網址管理控制之權限,並確實以客戶名義進行註冊登記,保障客戶權益。 4.註冊com.cn,/.net.cn/.org.cn 中國國家網址,網域名稱請不要命名有政治意識型態之英文名稱,以免造成不必要之糾紛。 5.本公司不負責保存任何用戶網址管理之密碼,請於註冊完畢後,妥善保管您的網址密碼。 第十六條、資料變更 本公司用戶於私有網路系統架構變動或聯絡住址、電話等相關聯絡資料變更時,應主動通知本公司,以維護用戶使用權益。若因甲方未主動告之乙方變更相關聯絡資料致使所衍生之法律責任暨損失概由甲方自行負擔。甲方不得因此而要求本公司任何補償或賠償。 第十七條、隱私保護 方基於業務或廣告行銷需求得使用甲方所登錄之公司名稱及網址,編印建置甲方目錄,但甲方事先聲明不欲刊登者,不在此限。甲方在乙方所留下的資料均受到個人電腦資料保護法的保護及受到乙方的客戶隱私權政策規範保護,除司法單位依法定程序提出之調查需求之外,乙方保證不會向任何第三者洩露或是販賣您的資料。 第十八條、爭議處理 本合約或甲乙雙方有關本服務所引起爭議,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依據,並以最接近乙方的中華民國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九條、合約修改 乙方保留隨時修改本虛擬主機合約之權利,乙方將於修改虛擬主機合約時,不另作客戶個別通知。甲方得自行至乙方網站查詢最新合約更新之情形。如果客戶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乙方服務。如果客戶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已同意並接受本規範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第二十條、合約解釋 1.合約完整性: 本合約取代雙方間之前對於本服務之ㄧ切建議、及口頭或書面協議。 2.合約條款獨立性: 本合約部分條款如經政府主單位裁定無效,其他條款仍繼續有效。 3.合約有效性: 本份合約書經雙方簽章,或甲方於網路上閱讀勾選同意後,即視為合約生效。 第二十一條、合約份數 本合約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並自雙方代表簽署日起生效。 本服務條款之版本日期為: 中華民國 九十三 年 十 月 一 日 2.0版 本服務租賃期間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起至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迄,共計 個月 費用:新台幣 萬 仟 佰元整(含稅) ,甲方繳款採用一次繳清 個月月租費用給乙方 域名註冊網址 : 個月租用服務 甲方 公司名稱: 簽約代表人: 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 公司名稱: 瑪尼國際有限公司 負責人: 邱邦鳴 統一編號: 80737208 聯絡電話: 0800-67-0000 公司地址: 411台中市太平區育賢路366號4樓之2 以 下 空 白 同意遵守服務條款